各位离退休教职工,为进一步提升对我院离退休人员服务质量,我处需收集离退休教职工个人自传以及个人信息,请将以上所需材料于12月30日前提交离退休人员工作部(行政楼505室),
注:个人生平工作经历、突出贡献等,以书面形式提交。
个人信息表请未填写的老干部前往行政楼505室填写完成。
个人未在我部门指定医院体检的老干部,需提供个人体检报告一并提交。
离退休人员工作部
2015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