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书法》2026年第5期(总445期)“学术”板块“史论”栏目,刊发我部刘小龙史学论文——《〈四体书势〉所载张芝轶事考论》。该刊属CSSCI、北大核心、AMI三重索引收录期刊,是展示书学研究前沿成果的核心阵地。


卫恒《四体书势》是中国文字、书法、美学等方面极为重要的正史文献之一,其“叙草”一节中关于张芝的论述,更是支撑百年来中外学者探讨汉晋草书发展最有力的核心证据,没有任何学人对这条史料的真实性提出质疑。刘小龙通过缜密考辨,推定《四体书势》关于张芝的“轶事”并非出自卫恒本人,而是后世羼入的不实臆词。这一结论颠覆了百年来的学界共识。
作者从人物异常称谓入手,参照史家行文惯例,通过追查史源、文本对勘、考辨事迹真伪,结合汉晋不同士风、梳理晋唐典籍整理过程与文献生成的历史逻辑,准确识别出关于张芝的叙述,并非出自卫恒之手,而是在首尾真实的叙述框架内,羼入了晋宋乃至唐人“层累”而成的附会之词。这是由主客观历史原因造成:一是永嘉大乱,西晋图书焚丧殆尽,东晋在重新校理补辑过程中,甄别不精,往往将后世的讹言臆说掺入前人之作,张芝“轶事”就是由挚虞、王愔等人的臆说合而成之;二是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后的“制”词,在推扬张、王的同时,也隐含着构建书法“统系”的意志,在此背景下,张芝“层累”而成的“轶事”,最终通过正史而成为不合史实的“信史”。
该文的价值不仅在于厘清了传世1600余年“一级史料”当中的讹误,在魏晋文献整理及书史流变方面具有补白与正本清源价值,更在于以个案研究证实了批判性看待史料这一研究方法,在史料甄别,还原历史真相方面所起的关键作用。这种以小见大的治学理路,在文献古籍整理深入推进的当下,具有跨学科参考价值。
作者近年在《光明日报》《中国书法报》《中国书画》《书法》《书法导报》《陕西党校报》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。刊于《中国书法》的此文,是多年研读汉晋史籍过程中对文献史料的理性反思。兹录原文如下:
《四体书势》所载张芝轶事考论
刘小龙
卫恒(?—二九一)《四体书势》叙草一节是支撑众多书法史阐释汉代草书最有力的正史文献,但成于唐人之手的今本《晋书》,其“错误、疏漏,指不胜屈” 也是史学界的共识。征引《晋书》为证的首要任务是鉴别史料真伪,否则很容易得出看似正确实则错误的结论,正所谓“史源不清,浊流靡己。” 现行不少书史对汉末草书发展的论断,似乎就存在这种问题。造成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,就在于“叙草”作为关键史料,既非完全出自卫恒之手,所涉之事亦多非基于汉末史实,而是后世“层累” 而成的不实臆说。现从文本中的人物称谓、事迹真伪入手,结合汉晋不同士风及典籍整理过程,考辨该节存在的问题,以期为还原汉晋草书流变的历史真相提供些许参考。
称谓不合惯例、事迹有乖史实
在《四体书势》叙草一节当中,首尾提到的杜度、崔瑗、崔寔、张超四人,与前三节论古文、篆、隶三体所涉人物,诸如李斯、许慎、蔡邕等近二十人一样,作者皆直呼其名,符合“名以正体” 之意,唯独中间的张芝(生卒不详)等八人,却一律字而不名。这种明显有乖主体行文的人物称谓,对于长期研读汉晋史籍者来说,难免不使人生疑。窃以为:这段关于张芝的叙述,恐非出自卫恒之手。
卫恒作为秘书丞,按理说,自然知道史传文的行文惯例。对于历史人物,除了必要的避讳或敬意外,多数情况以名相称。卫恒称卫觊(一五五—二二九)谥号敬候,乃避祖讳。索靖(二三九—三○三)《草书状》称张芝伯英,亦属避讳。《四体书势》史传文的性质很明显,对于学问渊深、班秩尊崇的崔瑗、蔡邕,卫恒行文尚且“不敬”,张芝、赵袭等草野匹夫,何以竟得字而不名?此外,韦诞(一七九—二五三)在《四体书势》中先后出现五次:叙篆三次呼名;叙草两次称字。仅此一点,也可推知该节必遭篡改。还有,姜、梁、罗、赵、田这五人中,前四人之名,多可见于两晋及其后的书论中,唯独田彦和却不见对应之名,即此可知此人名字相同。顾炎武认为,“名字相同,起于晋宋之间。”由是推之,《四体书势》关于张芝的“诡谬碎事”,当是卫恒死后,文稿在补辑过程中窜入了后人臆词。
既言“弘农张伯英”,从时间上即可断定是指发生在桓帝永康元年(一六七),甚至是中平元年(一八四)党禁解除后的事。张芝原籍敦煌渊泉,其父张奂(一○四—一八一)在永康元年平羌立功,放弃朝廷赏赐而徙籍弘农华阴:“旧制边人不得内移,唯奂因功特听,故始为弘农人焉。” 建宁二年(一六九),张奂得罪司隶校尉王寓,禁锢归田里。王寓的继任者段颎,与张奂有隙,准备借此机会将其逐回敦煌加害。张奂遗书段颎百般哀求,“颎虽刚猛,省书哀之,卒不忍也”,由是得以留在弘农。张奂一家被整整禁锢十五年,在惨酷迫害党人的时势下,张芝噤若寒蝉尚且不及,又岂能以雕虫之技矜夸于世?况且,“见称于西州”的赵袭,早在延熹元年(一五八)就被京兆尹唐玹杀害。赵岐本传云:“延熹元年,玹为京兆尹,岐惧祸及,乃与从子戬逃避之。玹果收岐家属宗亲,陷以重法,尽杀之。”
关于赵氏一门受祸,《三国志•阎温传》注引鱼豢《魏略•勇侠传》也有记载,与范书不同之处在于:《魏略》称仅有赵岐及从侄赵息逃走。窃疑赵息为赵戬之讹。范书称王允(一三六—一九二)死后无人敢收尸,只有故吏赵戬弃官营丧。赵戬本传也简略记载了他本人的仕宦经历。两相参照,可知赵袭早已死于非命,十年后“始为弘农人”的张芝,如何与他比高论低?至于说韦诞是张芝弟子,也属无稽之谈。卫恒“叙篆”只说韦诞师事邯郸淳,但书法不及乃师。二人属同时代人,有师承关系诚可理解。张芝与韦诞属隔代人,又何以师徒相称?从这些违情悖理的人物事迹中,也可推知关于张芝的叙述并非可信的史实。
自矜盛于两晋而并非汉末
东汉桓、灵之时,处士横议固然是社会风气,但士人放言高论,并非自夸其能,而是意在抨击朝政。汉世乱而不亡,就在于以李膺(一一○—一六九)、陈蕃为代表的士人“咸能树立风声,抗论惛俗,”以道义德行持携民心,对于书绘等小道小技,则蔑如也。后世多称崔瑗工书,然范书于此不置一词,良有以也。蔡邕刊定经文且手自书丹,观者如堵,填塞街陌,虽不排除有欣赏书艺的成分在内,但虑及东汉经学盛行,焦点恐怕还在经文本身。至于草书这种简易之体,并不能以晋宋齐梁受人推崇的史事来反证汉末士风,刘廙(一七八—二二一)对草书的态度就颇能说明问题。史载魏文帝(一八七—二二六)下诏特许他草书上事,给予超越国典的恩宠,但刘廙却认为草书“贱如白屋”,用于书疏违礼不敬,登不得大雅之堂。就张芝而言,即便真有“匆匆不暇草”的说法,适以证明汉末礼仪之风不坠:除非遇到特殊情况,否则,书疏草稿需经缮写后方可呈送对方以示敬谨。此属成规,汉魏晋唐鲜有例外,正史于此多有记载。所谓“匆匆不暇草”者,实乃致歉之语也。
逮到曹魏正始(二四○—二四九)开始,社会风气为之一变。何晏、王弼祖述《老》《庄》,振起玄风,王衍之徒推波助澜,后进之士竞相仿效,由是“矜高浮诞,遂成风俗。”上比下方的矜夸之例比比皆是。晋武帝(二三六—二九○)自以为克己为政,混一天下,文韬武略堪比汉代英主,因问司隶校尉刘毅:“卿以朕方汉何帝也?”刘毅则毫不客气地将其比作桓、灵,甚至不及。武帝曾与王济讨论王湛的聪痴优劣,王济盛赞王湛。
帝曰:“谁比?”济曰:“山涛以下,魏舒以上。”时人谓湛上方山涛不足,下比魏舒有余。
此处“上方山涛不足,下比魏舒有余”,与所谓张芝“上比崔杜不足,下方罗赵有余”何其相似乃尔!到底是汉末张芝影响了百年后的晋人,还是晋人以浮诞时风臆度百年前的张芝?窃以为识者自能分辨。
东晋偏安江左,不少名士“居官无官官之事,处事无事事之心”,热衷于谈名说理中争高论低,刘惔、殷浩、孙盛等皆为显例。孙盛曾作《易象妙于见形论》,简文帝(三二○—三七二)请殷浩与孙盛辩难,不能取胜,最后请来刘惔抗答,孙才理屈词穷。刘惔向桓温自夸,说自己是清谈第一流。除玄谈外,以文赋书艺相高之风也很盛行。王羲之作《兰亭集序》,时人将其与西晋潘岳《金谷诗序》相提并论,“羲之闻而甚喜”。孙绰自诩其《天台山赋》,掷地则有金石声。庾翼工书,少时与王羲之齐名,王氏后来居上,庾则深感不平,与都下人书云:“小儿辈贱家鸡,皆学逸少书,须吾下,当比之。”超居大任、出典方州的堂堂荆州刺史,竟为区区书之高下心怀耿耿,时风于此概见。至于王羲之自言己书抗行钟繇、雁行张草,以及南齐张融(四四三—四九七)睥睨羲、献父子的矜伐之词,更是人所共知。凡此种种,皆可说明以书相高之风,盛于东晋乃至齐梁,而非汉末风俗。所以说,《四体书势》关于张芝的比况浮词,实为掺入卫恒之作的后世臆说,这与西晋典籍丧乱到东晋重新校理补辑有直接关系。
张芝轶事“层累”而成的原因分析
除今本《晋书》外,《四体书势》还见载荀勖(?—二八九)《文章叙录》。该《录》隶属《晋中经》,按照张政烺的看法,它就是《隋书·经籍志》史部簿录类所载的《新撰文章家叙录》。冠名荀勖,乃谓首领其事而已,并不等于荀勖死前即已完成该录。荀勖本传载:“既掌乐事,又修律吕,并行于世。”实则未必尽然,其所治钟罄,后由其子荀藩于元康(二九一—二九九)中续作而成。本传又云:“及得汲郡冢中古文竹书,诏勖撰次之,以为《中经》,列在秘书”。但事实上,史书明言卫恒考证竹书未迄而遭难,后由佐著作郎束皙(二六一—三○○)续成。由此也可断定,《中经》在荀勖生前并未全部完成。古来典籍整理,多是递相祖述,历世整比,绝非朝夕之事,如遇兵燹之祸,则更是如此。《文章叙录》的编撰是一个动态过程,而非静态结果,当是荀勖上承郑默,下启李充,几代人接续完成。裴注《三国志》多引荀《录》,据此可以判定该《录》至迟成于刘宋元嘉六年(四二九)之前。荀《录》中的“叙草”内容,与《四体书势》大体相同,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:荀《录》不见罗叔景、赵元嗣及“上比下方”之词。由此也可进一步推断,《四体书势》关于张芝轶事,是经后世不断叠加而“丰富”的。
关于张芝的记载,除范书、《晋书》及荀《录》外,还见于张华《博物志》、挚虞《三辅决录注》及刘宋王愔《文字志》。张《志》云:“汉世,安平崔瑗、瑗子寔、弘农张芝、芝弟昶并善草书。”张华虽然博物洽闻,彼时已不知张芝原籍了。挚注赵岐《三辅决录》的具体时间不能确考,按理当在惠帝太安元年(三○三)担任秘书监时,其注赵袭云:
岐从兄袭字元嗣。先是,杜伯度、崔子玉以工草书称于前代,袭与罗晖拙书,见嗤于张伯英。英颇自矜高,与朱赐书云:“上比崔、杜不足,下方罗、赵有余。”也。
较之于张《志》,挚《注》已发生很大变化,除称谓外,又增加了人物及具体细节。挚虞之说,到底是基于史实,还是出于臆度?值得深思。挚虞固然才学通博,但也并非全知全能,武帝曾问“三日曲水”之义,挚以汉章帝(五六—八八)时荒诞细事对之,致使束皙在武帝面前直斥“虞小生,不足以知。”所以,挚注中的“上比下方”之词,揆之时势情理,当为臆说。至于挚虞称赵袭为敦煌太守云云,亦属张冠李戴。按赵岐本传载,中平元年,大将军何进举岐为敦煌太守,但赴任途中遇贼作乱,中道返回长安。可见敦煌太守为赵岐,而非赵袭,且未到任。
王愔《文字志》所言张芝,亦多虚妄之词:
芝少持高操,……公车有道征,皆不至,号张有道。尤好草书,学崔、杜之法,家之衣帛,必书而后练。临池学书,水为之黑。下笔则为楷则,号匆匆不暇草书,为世所宝,寸纸不遗,韦仲将谓之“草圣”也。
王氏称张芝为“张有道”,即此可知其说实为不根之谈。按之史籍,“有道”并非指“有道德节操”,盖为“有道术之士”的简称,主要是指通晓阴阳术数,能攘除灾异者。况且,“有道”在东汉乃诏举,侯瑾、宗慈、郭泰、樊英、董扶、郑玄等,范书皆有明载,斑斑可按,而独不见张芝。至于说他以衣帛学书,亦属妄诞。布帛在汉魏乃至晋唐,不仅用于衣物,更是实物货币,张芝岂能豪奢如是?“先书后练”之说断不可信。然而巧合的是:如果将挚、王两说并在一起,恰好大致就是《四体书势》叙草的内容。到底是虞、愔参考了卫恒之作,还是后世将虞、愔二说掺入卫作?我认为,后者更符合历史逻辑。
从二九一年卫恒遇害,到裴松之注成《三国志》将近一百四十年的时间里,战乱频仍相续,尤其是永嘉五年(三一一)六月,刘曜、王弥攻陷洛阳,“渠阁文籍,靡有孑遗”,西晋两万九千九百多卷图书焚丧殆尽。经过东晋四十余年的鸠集,到穆帝永和(三四五—三五六)中,著作郎李充依据荀勖旧簿校理,共才辑得三千零一十四卷。相信这些书卷多数经过补缀加工,而并非原初无损。准此而言,则《文章叙录》也不例外。唯其如此,才能解释为何裴注陈志所引荀《录》,当中不见罗、赵及上比下方之词。也惟其如此,才可解释何以《四体书势》叙草中间会出现扞格不入的称谓方式。范书以《东观汉记》为主要依据,参照各家后汉史书,考异订伪,排比而成。如果张芝真有如许典故,且合乎史实,范书应当有载。唐太宗在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后加“制”词,评判前代书家,唯称张芝、王羲之曰“伯英”“逸少”,推扬之意甚为明显。抑或就是在这种有意构建“统系”的大背景下,《四体书势》中张芝的形象得以“丰富”并最终定型。刘宋虞龢在泰始六年(四七○)的《论书表》中明言:“臣见卫恒《古来能书人录》一卷,时有不通,今随事改正。”虽不能确定此《录》是否为《四体书势》,但后人改动卫恒之作却有证可据。
结 语
张华、范晔称张芝“善草书”,这当是可信的史实。但《四体书势》关于张芝的“轶事”,则是掺入了挚虞乃至晋宋之人的臆说。尤其是随着《文章叙录》《三辅决录注》在东晋开始流传,难以征信的姜、梁、罗、赵、田等“汉代书家”,皆被王愔《文字志》、王僧虔《采古来能书人名》以及庾肩吾《书品》收入,给人造成汉代草书繁盛的错觉。或有齐梁之人,将张芝之事演绎为《非草书》,托名后汉赵壹以刺时势。张彦远不辨真伪,将其辑入《法书要录》且置于首篇。后人论汉末草书,亦不暇辨其乖谬,径以《非草书》及《四体书势》所载张芝之事为强证,得出汉末出现“今草”“草书热”乃至形成“草书流派”等结论,如此则未免失之简单草率。证之以出土汉简及敦煌文书,亦知未必如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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